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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师艺术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专职从事工艺品设计、生产、营销于一体的企业成立于2011-10-21,公司位于深圳大师艺术品有限公司,大师主营工艺品产品。
为国内外每一个角落建立更安全、更舒适、更节能、更具创新力和生产力的生活,是大师追求的目标。基于战略考虑,大师与小商品业内企业结为战略联盟,两者合作关系从此日益深化,历经十几年的发展,成绩斐然。是小商品行业的一大奇迹,大师产品居小商品行业前三甲,为中国小商品行业的行业实力品牌企业。
大师坚持“以人为本、精益求精”的开发精神,攀登一个又一个科技高峰。大师一直将新产品的开发与研究放在公司的战略位,一直致力于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开发研究,并成立企业技术中心,全力攻坚产品技术。大师技术中心的成立是公司战略调整的步,深圳大师艺术品有限公司希望通过企业技术中心的运行来确立产品的技术优势,赢得市场竞争,能与经销,代理加盟商一起展望更远的市场。
企业文化:· 精神观:影响人、唤醒人、融化人·经营理念:我们只做精品· 生产理念:品质始终如一·品牌定位:非凡·价值联盟政策:1、联盟商可有条件享有公司股份,并参与公司年度分红 成功与我们达成联盟的商家,一个年度,商场少售回款累计达到100万的,可享受公司赠送的回款总额的 5%的股份,并参与公司年度分红。此项政策的期限为三年 2、分红发放的比例 基本按532原则,即年2012年3月25日前发放基应分红金额的50% 第二年2013年3月25日前发放基应分红金额的30% 第三年2014年3月25日前发放基应分红金额的20% 3、联盟商的考核方式: 实行年度业绩等指标进行评估的制度,合格者将继签联盟协议1、联盟商可有条件享有公司股份,并参与公司 年度分红联盟支持:1.成功成为我方产品地区总经销后,我方支持经销方的区域市场、供货、服务水平及销售定价,促进及提高产品在上述指定区域的销售; 2.销售奖励: 在经销方完全遵守我方产品价格、物流体系、并不违反本合同所标示所有条款的前提下,我方在合同期满后将给予经销方销售奖励(以现金或货物形式),具体比例如下(按实际回款计算):任务完成率% 50-75% 75-跳高 跳高以上 奖励比例% 1% 2% 3% 联盟条件: A B C D E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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