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行业--
1、申请方必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行业实力品牌,遵纪守法,规范经营。
2、申请方须是有志于经营绿之韵生态纺织事业的创业人士。
3、申请方必须认同公司的营销理念,能够持久地提供给广大绿之韵消费者质的产 品和出众的服务。
4、申请方须是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5、申请方须具备**的投资能力和经营管理综合素质。
6、申请方应具备基本的营销、管理和财务知识,并能够操作电脑。
7、申请方须在申请前仔细阅读公司的《绿之韵生态纺织运营与管理》,并认同且自愿遵守全部条款。
8、申请方须具备自有或租赁的、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且在当地管理部门正式注册登记的店面。
9、申请方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要与店经理身份相符),并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及租房协议等相关手续。
10、申请方须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商业失信的记录,且群众基础良好。
11、申请方不得是在职公务员、教师、现役军人、医务人员、本公司行政人员及其家属、全日制在校学生、邪教组织成员、因犯罪正在服刑的人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
12、申请方在充分了解公司理念、制度及销售计划的基础上,直接向公司提出加盟申请,并严格按照公司的要求履行加盟流程及进行开业前的准备工作。
13、申请方在各项申请材料中向公司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借用、冒用他人名义或使用其他不正当方法获得专卖店经营权。如果申请方提供不真实或不符合公司要求的资料而取得专卖店经营资格,公司保留一经发现即对其做出处理的权利。
14、申请方须在正式开业前经过公司的正式培训,并通过公司统一组织的考核。
15、所有经公司授权后的专卖店均须在开业当月按照公司规定的订货金额,订购完整的产品体系,并支持库存以供销售和柜台、店面展示。
16、专卖店负责人与公司签约后,须及时办理、完善相应的各项登记和开业手续,支持1个月内正式开业经营;如很过90日仍未开业的,专卖店负责人应与公司联系,说明延期理由,并将装修中的专卖店内外照片以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寄到公司,公司会酌情给予适当的延期。
17、
1、投资咨询:投资者以电话、传真、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总部专业的投资顾问咨询相关合作事项,索取有关资料。
2、投资人实地考察:投资者到总部所在地进行项目考察,参观门店、确认项目,提交申请
3、加盟资格审核:总部对投资者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合作资格。
4、双方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合同。
5、正式营业及后续支持:总部协助投资者开业,并给予指导帮助。正式动作后,总部提供经营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