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行业--
经销商应具备的资格
1经营面积:一类城市(指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或人口在150万以上的城市)单店300平方米以上,二类城市(除一类城市以外的城市)单店200平方米以上。在的商场,中等以上的位置。
2同意按公司专卖店设计风格装修(公司派专人设计装修图纸),每两年内,重新装修一次。
3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同意按公司的服务规范,及承诺实施服务。
5同意在森林之源店内,不放置或销售其他品牌的产品(装饰品除外)。
6同意被取消森林之源家具经销资格后,不再使用森林之源家具店的装修。
7同意开据森林之源产品定单,或销售票据中,不得有其他品牌产品的要求。
经销城市的选择
可以在公司允许的范围内,选择经销地点。经销售副总审批,报外销部备案。
1、投资咨询:投资者以电话、传真、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总部专业的投资顾问咨询相关合作事项,索取有关资料。
2、投资人实地考察:投资者到总部所在地进行项目考察,参观门店、确认项目,提交申请
3、加盟资格审核:总部对投资者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合作资格。
4、双方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合同。
5、正式营业及后续支持:总部协助投资者开业,并给予指导帮助。正式动作后,总部提供经营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