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行业--
加盟吉森 1、 具有独立的法人或自然人资格; 2、 认同接受吉森木业企业文化理念、经销加盟模式和运营规范; 3、 具有**的经济投资实力和经销吉森产品文化的浓厚热情; A、 省市、直辖市代理商不得小于㎡专卖店或展厅,并签订相关销售合同 B、 二级城市或三级城市不得小于40㎡专卖店或展厅,并签订相关销售合同 C、 专卖区不得小于10套样品展示,并签订相关销售合同。 以上合作者,一次性缴纳支持金5000RMB; 4、 具有**的品牌意识、坦诚的合作心态以及认同吉森木业的管理; 5、 具备理性投资心态和承担风险的能力,客观看待投资与回报的关系; 6、 具备加盟要求的场所; 7、 支持每年完成公司下达的计划销售任务。 加盟条件 1、省会城市、直辖市应设立不小于80㎡的专卖店或㎡以上的旗舰店。 2、地级市应设立不小于60㎡的专卖店,兼营店不宜很过二个品牌,兼营产品须是品牌和与本厂产品部同类别的品牌,上样标准数量不低于10个款式。 3、县级城市、中心城镇应设立不小于30㎡的专卖店,兼营店不宜很过三个品牌。 4、区域总代理应开设专卖店,并承诺销售任务,签订代理合同,开发区域网点的义务;并交纳履约支持金。 5、各级市场开设专卖店的经销商,将得到优先考虑、兼营带你次之。 6、有经营木门经验的经销商优先考虑。 7、具有创新开拓精神的经销商优先考虑。 8、兼营多种产品的经销商需签订分销合同,没有销售任务的考核。 9、公司遵循一市一家的经营模式。 10、服从公司市场部的管理,接受公司价值观和经营理念。 11、有为客户服务的理念,对客户所提出的异议应积很处理。 12、严格保护区域市场的价格,遵守公司制定的价格体系。 13、配合公司对目标市场的开拓与占领。 14、配合公司实施品牌战略的思路。 15、杜串货或跨区域销售。 16、本产品是非标产品,须交纳支持金,先款后货。
吉森木门加盟条件:
1、高度认同吉森木门企业文化、经营理念与目标愿景;良好的商业信誉与商业质素;
2、具备**的文化素养,身体健康,善于经营;具备相应的满足特许经营投资能力;
3、较强的品牌经营意识和良好的合作精神;较强的品牌管理及市场推广能力。
1、投资咨询:投资者以电话、传真、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总部专业的投资顾问咨询相关合作事项,索取有关资料。
2、投资人实地考察:投资者到总部所在地进行项目考察,参观门店、确认项目,提交申请
3、加盟资格审核:总部对投资者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合作资格。
4、双方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合同。
5、正式营业及后续支持:总部协助投资者开业,并给予指导帮助。正式动作后,总部提供经营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