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行业--
中山市东方灯饰有限公司始创于1984年08月,座落在“中国灯饰之都”---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 公司历经二十余年的艰苦创业,已具备规模化生产经营能力,技术力量雄厚。在管理层中,贵族享受工程师、工程师近百名;经过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开拓创新,产品在保持同行业出众的基础上,已逐步形成了“立足灯都、深入各省市、拓展海外”的战略格局。 公司由于... [详细]
现公司主要生产有:水晶灯,全铜云石灯,客房灯,欧式树脂、铁艺灯,户外路灯,景观灯,草坪灯,大型非标工程灯及商业照明灯具等系列,曾承接了国内外主干道、景观公园、大型广场、星级酒店、会所、宾馆、饭店等大型工程项目,产品销量节节高欧美、中东、东南亚、澳大利亚、俄罗斯、日韩等一百多个和地区;以其高品质、新款式而受到国内外用户的**。
公司一贯重视产品质量,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在同行业中率先通过了德国莱茵公司TUV(ISO9001:2000版)质量体系认证及CE、CCC、UL、GS等产品安全认证。公司产品先后被中国名优推广中心、中国中轻产品质量保护中心评为“中国产品”,且连续十多年被中山市管理部门评为“质量信得过产品”、“守合同、重信用”单位,2005年12月成为:各省市金钥匙酒店联盟(中国区)、酒店用品研发基地;多年来被"中国灯都"评为“灯饰灯具十大产品”和“十大强优企业”等称号。
1、有真诚而长远的合作态度,在区域内具有一定的渠道影响力;
2、熟悉家居市场,拥有较丰富的产品资源,在区域内拥有较丰富的渠道资源;
3、有比较专业营销队伍负责渠道拓展,最大化实现渠道铺设;
4、能充分挖掘自身及渠道各种资源进行充分的宣传推广工作;
5、能严格执行我方所制定的各项政策。
1、投资咨询:投资者以电话、传真、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总部专业的投资顾问咨询相关合作事项,索取有关资料。
2、投资人实地考察:投资者到总部所在地进行项目考察,参观门店、确认项目,提交申请
3、加盟资格审核:总部对投资者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合作资格。
4、双方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合同。
5、正式营业及后续支持:总部协助投资者开业,并给予指导帮助。正式动作后,总部提供经营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