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行业--
各省市各大城市分设一、二、三级代理商。由人社部统一授权。实行利润分成+补贴制。 1.经机关、税务机关注册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认可的,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和机构;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 机构代码证、和法人身份证电子版及复印件等资料信息。未注册公司的,需在签订《中国职业信用平台分理处授权协议书》后,于30天内完成符合平台要求的公司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证件以作备案。 2、企业信用记录良好,公司、法人及主要管理人员无违规违法行为。 3、公司需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创新理念,有代理经验,对市场能迅速反应的管理团队,有专职的公司治理结构、有经营发展、战略决策、项目市场推广经验;对所代理地区的人力资源市场熟悉,拥有通畅的市场渠道。 4、有销售产品的市场推广团队,至少有一名讲师,和一名专职的职业信用项目负责人。
1、投资咨询:投资者以电话、传真、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总部专业的投资顾问咨询相关合作事项,索取有关资料。
2、投资人实地考察:投资者到总部所在地进行项目考察,参观门店、确认项目,提交申请
3、加盟资格审核:总部对投资者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合作资格。
4、双方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合同。
5、正式营业及后续支持:总部协助投资者开业,并给予指导帮助。正式动作后,总部提供经营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