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行业--
一.各省市售价统一,经销商不得低于统一折扣出货,不得跨区窜货。 二.经销体系按三级代理制设置 1.国内直辖市设特约经销商,直辖市特约经销商不是,但可根据经销商开拓的渠道和卖场由特约代理商直接管理,总代给予保护。 2.直辖市外设省级总代。 3.省代和特约经销商同级均为一级经销商。 三.省级的为代理商,本区域内的下级代理商从省代平台进货,但各级代理商均需向总代缴纳支持金。支持金主要用于价格体系和各省间窜货的管控。 条件如下: 一级代理(省级代理):支持金10万元,提货价格为各省市统一少售价格的5.5折,次提货不少于30万元,全款进货。 二级代理(市级代理):支持金8万元,提货价格为各省市统一少售价格的6.5折,次提货不少于20万元,全款进货。 三级代理(区级代理):支持金5万元,提货价格为各省市统一少售价格的7.5折,次提货不少于10万元,全款进货。 四.各级代理均设6个月的考核期,有平面和网络广告支持和年终奖励(具体再谈),其中一级代理每月享受一次总代的小本广告支持。 五.代理合同可签一年或三年期,到期后如无违规,则如数退还支持金;如有违规或合作期间无故中止合同,则需扣除相应费用,退还剩余支持金。 六.一级代理在代理合同期结束时以及合作过程中产品积压时,总代可协商退货。
1、投资咨询:投资者以电话、传真、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总部专业的投资顾问咨询相关合作事项,索取有关资料。
2、投资人实地考察:投资者到总部所在地进行项目考察,参观门店、确认项目,提交申请
3、加盟资格审核:总部对投资者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合作资格。
4、双方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合同。
5、正式营业及后续支持:总部协助投资者开业,并给予指导帮助。正式动作后,总部提供经营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