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行业--
一、加盟原则 1、加盟店必须按公司的统一加盟政策执行; 2、为了提高品牌形象度,所有加盟店严格按照公司统一的VI、CI系统等方案执行; 3、加盟店须按照公司管理模式、销售模式、服务模式和相关的培训内容执行; 4、专卖店的装修必须按照公司设计的图纸要求进行,如有需要改动必须经过公司设计师同意并备案,否则取消装修补助; 5、积很配合公司的统一的促销活动方案的执行。 二、专卖店政策 (一)、装修补贴政策 1、根据公司确定的设计方案和时间及相关的要求进行专卖店的建设,专卖店在装修结束后并完成产品、饰品的陈列,经公司验收合格后方能执行专卖店补贴政策,否则不予补贴。 2、装修补贴政策:专卖店装修补贴:80元/平方,以实际使用面积算。 3、专卖店在装修和摆场完成后,经公司验收合格后方能补贴。返全部装修及余下的部分按每个月提货额百分比执行,一年内返完为止。 4、饰品支持:为了支持卖场效果,专卖店饰品配置不能低于80元/㎡,公司支持30%。 市场分类 装修补贴 饰品补贴 返 月返 保底提货 一级市场(省会、省代) 120元/平方 40元/平方 30% 5% 280万 二级市场(市级、县级市) 元/平方 30元/平方 20% 5% 80万 三级市场(县级、地区) 80元/平方 20元/平方 15% 5% 50万 (二)、广告政策 1、为了提高品牌的度,加大品牌的宣传,提高专卖店的销量。加盟商在商场内和户外所投入的广告,需经过公司同意后方能投入。其广告的制作必须经过公司的审核,方能执行。 2、广告补贴的政策:广告的费用分配,公司与加盟商所占的比例为:1:1;但是补贴不能很过专卖店全年提货额的2﹪,返50﹪,余下的合同年终结算返还。 3、广告补贴报销需要加盟商提供:广告合同、发票、照片、宣传DM单原件、报纸原件等物件方能报销,否则不予报销;如有弄虚作假也不予报销。 (三)、促销政策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推出特价产品;带动专卖店的销售。 三、品牌保护规定 1、“品牌”等相关品牌标识已经在总局注册,属于公司的无形资产,经公司批准后经销商可在指定的范围内使用,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 2、合作协议签定后,需要支持金:00元,此款为形象支持金,如数退还。 3、公司在收到加盟商的支持金后方能设计图纸和备货。 四、年
1、投资咨询:投资者以电话、传真、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总部专业的投资顾问咨询相关合作事项,索取有关资料。
2、投资人实地考察:投资者到总部所在地进行项目考察,参观门店、确认项目,提交申请
3、加盟资格审核:总部对投资者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合作资格。
4、双方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合同。
5、正式营业及后续支持:总部协助投资者开业,并给予指导帮助。正式动作后,总部提供经营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