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行业--
(1)必须是具有独立经营资格的经营实体,经营证照齐全(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2)必须拥有15平方米以上的独立经营场所,以及足够的仓储场所。 (3)必须是在其经销区域连续经营同类产品二年以上的经营实体。 (4)必须有至少一名负责本品牌销售的导购员。 (5)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商业道德。 (6)必须具备较高的品牌意识和一定的品牌经营能力。 (7)必须承诺遵守本《经销商管理办法》及其补充文件。 (8)经销关系之定性:经销商与代理商或者直营部之间的关系为产品经销、财务独立、自负盈亏。 (9)经销商无网上经营资格,不得在网上销售本品牌商品。
1、投资咨询:投资者以电话、传真、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总部专业的投资顾问咨询相关合作事项,索取有关资料。
2、投资人实地考察:投资者到总部所在地进行项目考察,参观门店、确认项目,提交申请
3、加盟资格审核:总部对投资者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合作资格。
4、双方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合同。
5、正式营业及后续支持:总部协助投资者开业,并给予指导帮助。正式动作后,总部提供经营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