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行业--
连锁流程1、电话咨询各省市各办事处或总公司连锁部,填写连锁客户评估表;2、申请者提供店铺平面图及详细店面地址;3、办事处连锁主管视情况到申请者现场考察洽谈;4、定合作意向并签定特约连锁协议书;5、将平面图传真至办事处,公司总部负责设计平面图、效果图;6、办事处给予开业前导购、货品、销售、陈列、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培训和指导。 [详细]
曼妮芬品牌连续六年被评为“同类产品市场综合占有率位”,公司建立了强大、完整的自有营销体系,在国内外各地百货公司、商场设立了1500余家自营专柜、120家自营专卖店,还拥有2500个连锁客户,为三个品牌在中国市场的稳健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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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自然人,须自费办理相关注册登记手续,取得独立经营的证照;2、具有较强的品牌经营意识和良好的合作精神,接受品牌的营销推广理念;3、按照曼妮芬品牌店面统一形象装修;4、不小于30平米的店铺或商场中不少于20平米的专柜。 [详细]
1、投资咨询:投资者以电话、传真、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总部专业的投资顾问咨询相关合作事项,索取有关资料。
2、投资人实地考察:投资者到总部所在地进行项目考察,参观门店、确认项目,提交申请
3、加盟资格审核:总部对投资者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合作资格。
4、双方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合同。
5、正式营业及后续支持:总部协助投资者开业,并给予指导帮助。正式动作后,总部提供经营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