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行业--
1.区域代理商:
适用于具备一定经济实力、商业信用、销售渠道,有能力独自在本市,区,县区域进行市场开发的投资者。公司在约定区域内只发展一个代理商,该代理商全权负责该区域的市场,发展经销商,少售商,公司在该区域不再发展其它经销商,只辅佐代理商开拓市场和行使市场监督职能。
2. 区域特约经销商:
对于还没有代理商的区域,可以发展区域特约经销商。特约经销商可以享受相应的市场支持政策。公司有继续在该区域发展其它经销商的权利,各经销商在权责履行连带关系上平行并列发展,一旦需要在当地发展代理商,公司将从经营效益较好的经销商中选择一家作为代理商,其它经销商改为二级分销商。
1、投资咨询:投资者以电话、传真、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总部专业的投资顾问咨询相关合作事项,索取有关资料。
2、投资人实地考察:投资者到总部所在地进行项目考察,参观门店、确认项目,提交申请
3、加盟资格审核:总部对投资者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合作资格。
4、双方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合同。
5、正式营业及后续支持:总部协助投资者开业,并给予指导帮助。正式动作后,总部提供经营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