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行业--
自愿加盟,承认并遵守本企业章程和特许加盟经营理念。 • 自备营业场所,商业面积约10平方米以上;非自有店面之加盟主,承租期限至少一年。 • 具备法人资格,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信誉良好, 资信可靠,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较高的整体素质。 • 所在城市应具备一定的消费规模和水平,经营场所须在较繁华的市区街道, 交通便利,具有一定的客流量或潜在消费对象。 • 愿主动配合及参与总公司各项培训及促销活动。 • 为支持特许经营体系的同一性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特许人有权对 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并允许特许人在任何时候查阅评估会计记录
1、投资咨询:投资者以电话、传真、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总部专业的投资顾问咨询相关合作事项,索取有关资料。
2、投资人实地考察:投资者到总部所在地进行项目考察,参观门店、确认项目,提交申请
3、加盟资格审核:总部对投资者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合作资格。
4、双方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合同。
5、正式营业及后续支持:总部协助投资者开业,并给予指导帮助。正式动作后,总部提供经营指导服务